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开始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审核旨在通过对公司基础资料和现场生产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提出和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清洁生产水平。
现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物排污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04日,注册地位于钢城区艾山民营工业园(南苍峪村),法定代表人为宋安修。经营范围包括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销售;彩钢瓦、夹芯板、檩条生产、销售;带钢、钢材、生铁、钢坯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钢构件项******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钢构件项目》予以批复。2012年11月14日,原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了验收(钢城环验[2012]111404号)。
表1 企业基本信息介绍
企业名称 |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Q | 法定代表人 | 宋安修 |
生产地址 | 钢城区艾山民营工业园(南苍峪村) | 生产周期 | 300天 |
所属行业 | 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经理186****8228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 生产能力为8000吨/年钢结构件 | ||
废气排放情况 | 厂区废气排放主要有: 1)切割烟尘、抛丸粉尘配套的除尘设备密闭收集处理后经车间上方排气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器无组织排放。 2)喷涂废气经引风机引致总管后先经过干式漆雾过滤装置过滤掉漆雾后,再采用活性炭装置进行吸附;活性炭脱附废气经引风机引入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催化燃烧,燃烧后废气和未被吸附的废气经车间上方排气扇排放。 | ||
废水排放情况 |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 收集切割烟尘及下脚料、收集抛丸粉尘、焊渣、收集焊接烟尘、废焊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桶、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催化剂储存、运输按危废管理,由厂家回收再生 | ||
噪声排放情况 | 厂区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和辅助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治理措施;对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用提高安装精度,减小声源噪声的同时,主要对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途径进行控制。 |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已编制《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并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
排污许情况 | 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XQ001Z,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止 |
二、技术服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岳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