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文件标书编制中投标文件组成节点2.09修改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街道龙岗大道与铁东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工 电话:075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