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达《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2024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莱芜市俊峰烧结空心砖厂
法人代表:亓俊峰
所属行业: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行业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毕毛埠村西
二、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1)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废气排气筒)
序号 |
工序 |
名称 |
上年度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1 |
隧道窑 |
二氧化硫 |
31.1 |
4 |
2 |
氮氧化物 |
38.6 |
4.82 |
三、污染物产排情况
我公司目前正常运营。公司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
(1)废水
我公司废水主要是厂区雨水排放。
(2)废气
我公司废气有隧道窑烧结工艺排放废气。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经同1根25米高排气筒排出。
经2023年监测报告显示,我公司废气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3)噪声
我公司选用低噪设备,在高噪声级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设备、管道安装过程中,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墙和减震地板,真空制砖机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我公司主要噪声源为车间机械设备等,噪声级一般在44-58dB(A)之间,符合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有制砖工艺的废砖坯;脱硫废渣;除尘灰。所有固废在生产过程中重新回用作原料,自行处置利用。
因此,我公司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我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在线监测设施数据显示我公司202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未超过总量指标。